◎ 攽 bān
〈动〉
(1) (会意。从攴、从分,分亦声。本义:分发)
(2) 同本义 [divide]
攽,分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乃惟孺子攽。——《书·洛诰》
(3) 颁布 [promulgate;issue]
经传皆以颁以班为之。——朱骏声《说文通训定声》
攽【卯集下】【攴部】 康熙筆画:8画,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布還切《集韻》逋還切,音班。《說文》分也。《書·洛誥》乃惟孺子,頒朕不暇。○按書古文,訓頒作攽。
又《廣韻》府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悲巾切,音彬。義同。
又《博雅》攽,減也。
又《類篇》气分也。亦作。《說文》从攴作攽。攽字原从攴作。
攽【卷三】【攴部】
分也。从攴分聲。《周書》曰:“乃惟孺子攽。”亦讀與彬同。布還切
(攽)分也。从攴。分聲。此形聲包會意。周書曰。乃惟孺子攽。雒誥文。今尙書作頒。葢孔安國以今文字易之。周禮亦作頒。當是攽爲正字。頒爲假借字。鄭司農云。頒讀爲班布之班。據許所偁古文則當云頒當爲攽。不爾者漢時攽字不行也。馬注尙書。頒猶分也。云猶者、頒訓大。大則必分。非可徑訓分也。故云猶。讀與虨同。分聲彬聲本皆在十三部。徐仙民於周禮頒音墳、於書音甫云反是也。音轉入十四部。布還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