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近年来人民陪审员制在许多地方并不能发挥影响司法的实效性作用。
2.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素质是陪审员胜任陪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,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素质关涉陪审制度价值的实现和功能的发挥。
3.第三条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时,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所占人数比例应当不少于三分之一。
4.图为开班典礼结束后,曲水县人民法院为人民陪审员进行模拟开庭。
5.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诉讼制度,人民陪审员制度正逐渐步入法治化轨道。
6.尤有进者,办法还规定,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审理第一审重大刑事、行政、民事案件的,人民陪审员在合议庭中的人数原则上应当在2人以上。
7.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的,应当从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。